| 国有资产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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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06 07:52 文章来源:经贸局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依法对县政府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起草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办法、制度及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拟定等工作;监督、规范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改革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向具有市场竞争实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发展的方案、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推进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重组、解散、清算和债转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理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所监管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管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行企业债券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和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定考核标准;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国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工作;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研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和执行方案;审核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预算调整;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及支出管理,对所监管企业资本收益的使用以及国家拔付的各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拟定并组织落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全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工资总额、经营者年薪和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贵州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定向所监管企业的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了解掌握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和领导人员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领导人员培训、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知识分子工作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党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福利、保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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